邯郸市人民医院心肺复苏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来源:招标办 发布于:2018/3/6 9:20:12 点击量:
邯郸市钟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邯郸市人民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就邯郸市人民医院心肺复苏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提供服务的合格企业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1、项目编号:ZDZB-2018-0207
2、项目名称:邯郸市人民医院心肺复苏机采购项目
3、招标人名称:邯郸市人民医院
4、招标人地址:邯郸市劳动路49号
5、招标人联系方式:张老师 电话:0310-7957057
6、招标代理机构:邯郸市钟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7、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8231085201
8、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邯郸市国贸中心B座2601
9、交货期:签订合同后 15日内供货完毕
10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2、招标内容:心肺复苏机采购。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经销商;
3、如投标人为生产商的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4、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还应具有生产商提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由生产商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进口设备需由生产商或生产商在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
5、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接受一家生产商或代理、经销商参加投标,如超过一家,以优先接受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的为准,不再接受其他生产商或代理、经销商报名。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注: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上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件、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以上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留存。招标人将依据投标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只有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被允许购买招标文件。
14、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018年3月5日至2018年3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15、报名地点: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报名处(招标文件费500元,售后不退)。
16、资格审查: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7、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18、开标时间:2018年3月26日15时00分
19、开标地点: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开标4室
20、最高限价:25万元。
2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本项目开标时应出具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