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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人民医院患者住院须知


您好!衷心感谢您对我院的信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为了保障您在住院期间的安全,使您的治疗顺利进行,请遵守如下告知:

1、入院后,请密切配合医护人员的治疗和护理,住院期间不要擅自离院或外宿。

2、在接受治疗期间,不要擅自操作治疗设备、不要擅自调节输液速度等,有疑问请立即与工作人员联系。

3、如您服用特殊药物(安眠药、降压药、利尿剂等)或感到头晕、行动不便时,请不要独自下床行走,必须下床时,请先呼叫护士。

4、住院后不可随意调换病床,未经许可不要动用其他床位的物品。个人物品尽量少带,棉被、躺椅等大件物品不要带到病区。

5、住院期间请穿防滑底鞋,尽量不要穿拖鞋。

6、未经主治医生的许可陪护家属(或自聘护工)不要随意离开病房,必须离开时应提前告知护士。

7、请不要随意进入诊疗场所(治疗室、换药室等),不得翻阅病历和擅自取用各种药品和器械。

8、个人的机密文件、现金等贵重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或请家属带回保管,防止丢失。

9、严禁在医院内吸烟和使用酒精炉、煤油炉等。未经允许禁止将家用电器带入病房使用。

10、严禁触碰病房设备带上的氧气和负压吸引器开关,以免引起危险。

11、开灯时请注意不要误开紫外线灯,以免造成皮肤和眼睛灼伤。

12、医院食堂位于东楼一楼,持早餐票可以享受免费早餐,行动不方便的患者可以由食堂送餐到病房,订餐电话:7503649,食堂就餐时间:早餐6:40开始,午餐11:00开始,晚餐17:30开始。

13、小卖部位于食堂南边,为您提供简单食品和日常用品。

14、病区内24小时提供开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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