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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的基本权利

作者: 来源: 发布于:2019/5/24 16:16:19  点击量:

患者的权利

—— 就是指人在患病期间所具有的,且必须得到保障的权益。

生命权

—— 一个人在心跳、呼吸、脑电波不停止情况下的生存权及心跳、呼吸、脑电波暂停情况下的再生存权。

身体权

—— 是指患者对自己正常或不正常的肢体、器官组织拥有支配权。不经患者本人同意、家属的签字不能随意处置。

健康权

—— 不仅指生理健康的权利,还享有心理健康的权利。

平等的医疗权

—— 任何患者的医疗保健享有权是平等的。在医疗中都享有得到基本的、合   

理的诊治和护理的权利。

疾病认知权

—— 对自身所患疾病的性质、严重程度、治疗情况及预后有知悉的权利。医生在不影响医疗效果的前提下,应让患者知悉病情。

知情同意权

—— 患者有权利知道医生对自己采取的治疗方法,井对方法的有效性、成功

率及发症有获知的权利,在获知情况后决定是同意还是拒绝。它体现的价值往往不是医学和技术本身,而是体现医生对患者自主权的尊重。

保护隐私权

—— 患者对在就医时所说的心理、生理及其它隐私有权要求保护。医务人员未经患者的同意,不能随意公开。

免除一定社会责任权

—— 患者获得医疗结的证明后,可以免除一定的社会责任,同时有权得到各种社会保障。

诉讼权

—— 患者及家属有权对医生的诊治方法及结果提出质疑,有权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法律部门提出诉讼。

求偿权

—— 在医疗中存在经济关系,患者对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所有的劳动及物化劳动给予一定的报酬,在诊疗过程中发生过失,患者及其家属有提出一次性补偿的权利。


侵权=过错


结束语:

患者的权利就是我们的义务。

尊重患者的权利,减少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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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9/5/24 16:16:19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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